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286415
区人民法院:3950776
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318019
宝轮镇人民政府:6055130
大石镇人民政府:2309116
区教育局:3310271
区卫生健康局:321303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3058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3336031
(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
区纪委监委:3267755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利州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