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5月29日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试教成绩10%),会计岗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5.试教(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于6月12日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以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在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1次)。
5.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岗位工作实际,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将于2025年6月统一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统筹分配确定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所有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湖南湘江新区教育系统。
3.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
本简章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31-88999957、0731-88999309、0731-88999312
监督电话:
0731-88999276
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与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