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3.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1.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经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审,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3. 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引进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四子王旗党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引进资格,对因签约出现的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引进人员在四子王旗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可参加本旗通过上级组织的公务岗位招聘考试,被录用后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未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调离四子王旗。服务期内辞职人员,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并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八)引进待遇
1. 职务职级及待遇。对刚性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薪级可高定1级。
2.安置费制度。刚性引进的国内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高校全日制本科、2024年QS 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毕业的海外博士、海外硕士,分5年给予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0万元、硕士学位20万元、学士学位10万元安置费或一次性给予等价的住房一套。
3、住房保障机制。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类院校本科免费生,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卫健部门所属公立医院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免费提供周转房5年。5年内在四子王旗境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5万元,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5年内,该房屋不得上市交易。
五、其他事项
1.引进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引进,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笔试、面试环节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人才引进面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474—5209018 邮箱:szwrcyj@163.com
监督电话: 0474—520251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子王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