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和对象确定
(一)资格审查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贯穿整个招募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
(二)本次招募对象的确定,由招募企业根据岗位实际需求与见习人员共同协商确认(不考试,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面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确定见习名单后,由见习对象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由报名符合条件人选中择优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见习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到见习单位报到并签订见习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见习资格,空缺岗位由报名符合条件人选中择优依次递补。
通过线下办理的见习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见习协议后,需到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的全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板块,根据《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指引——通过互联网端提交见习申请,完善注册、认证、登记见习意向、岗位对接和上岗等流程。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4-8888777。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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