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及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并兑现相应待遇,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环节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或因劳动纠纷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者,一律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二)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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