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专业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二)“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6年5月29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岗位简介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不变。
(四)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五)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身份、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六)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七)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5271823(泗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27-85273089(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泗阳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