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布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成绩可登陆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hegs.gov.cn/)进行查询。
(七)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提出申请批准后,可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在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相关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九)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heg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情形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非原件者或不全者,不予报到。新聘教师报到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新聘教师必须在报到上岗之日1个月内将个人档案提交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霍尔果斯市教师类招聘。
(十一)福利待遇
相关待遇按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相关标准执行,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同等晋升福利待遇。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霍尔果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一)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五、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咨询电话:0999-8793054
(三)监督电话:0999-8797710
2024年霍尔果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类人才岗位表_20240524124704.pdf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