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体检标准》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遵纪守法、聘用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
(二)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中山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