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不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从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情形的,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理。引进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信用记录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拟引进人员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员在扎鲁特旗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2.拟引进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不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拟引进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本次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4.引进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引进工作中,在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均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公示期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其他未尽事宜,由2024年扎鲁特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本公告由2024年扎鲁特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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