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体检和考察均只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岗位分配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丰县人社局”和“父城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县职业教育学校根据岗位情况对考生进行分配,考生报名即视为同意工作岗位安排方式。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统一为新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等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参与定向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相关公开招考规定,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定向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对违反定向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对违反《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375-6596167 0375-6515931
监督电话:0375-6596152 0375-6515998
(咨询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