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1.根据选聘计划数和选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2.考察工作由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3.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聘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本职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决定拟选聘人选,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任(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雇员聘任手续,根据《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雇员薪酬管理办法》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级别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
0566—5296178(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
0566—5296176(大渡口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大渡口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