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入围面试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中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有关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专业面试的方式。报名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安排在同一评委组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7月中旬。线下面试地点初定在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由组织实施单位向考生公布。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会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方网站公布或邮件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上班时间致电招聘单位咨询。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7日
揭阳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