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香河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香河县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131名,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香河县2024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香河县2024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的学历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的学历报考的,如与底限要求的专业属相关专业,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制定岗位条件,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四)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五)岗位条件中“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指报名首日(7月1日)之前已办理完驻廊部队随军手续的家属。
(六)岗位条件中“廊坊市域户籍”指报考者须具有廊坊市域户籍。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廊坊市域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廊坊市域户籍。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4207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6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6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公开招聘结束后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
(二)网上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用户,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考生应及时关注个人的报名状态,及时修改个人信息、报名岗位或交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并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7月13日登录本次招聘考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建档立卡的脱贫家庭人员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向规定的邮箱发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审核材料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7月6日17:00前,发送邮箱至xhsyglg@163.com,并致电0316-8322073确认。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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