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
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一套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医学类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一套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7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为:9:00-11:0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7月17日登录本次招聘考试系统查询。
4.进入面试人选按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7月18日至19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香河县人力资源市场(新开街20号)一层大厅。需提前准备的复审材料和证明材料包括: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和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北京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和残疾人”岗位的人员,要提供有关单位证明材料,其中属“基层项目人员”的,应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掌握的名单一致;
(3)本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须持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2.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7月21日至23日登录本次招聘考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7月28日。
4.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或同一面试考场。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若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入围考核人选。
六、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8月2日,在本次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核考生名单。考核时间为8月3日至7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体检
8月8日,在本次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8月10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香河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八、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开展,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督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随时关注香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考试信息会及时通过香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发布。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新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二)考生应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提醒应聘考生提前做好招聘各环节准备工作。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党群系统0316-8088232,政府系统0316-832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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