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2×50%+专业测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砀山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并客观详实地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二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岗位聘用及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皖人社发〔2017〕63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人社局咨询电话:0557-8025196、8095278
教育局咨询电话:0557-8021227
监督电话:0557-8095325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将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砀山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砀山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