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
近三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取得的教学质量等级奖可申报加分。
报考者如有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区(县)教学质量等级奖则在面试后按照一等奖一次0.5分、二等奖一次0.3分、三等奖一次0.1分加在总分中(高中教师报考者市级教学质量等级奖一等奖一次0.5分、二等奖一次0.3分、三等奖一次0.1分,市、区级教学质量等级奖每年每学科只加其一,不重复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取得的加分材料。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命题问答30%+试讲70%)×50%+加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总成绩于2024年7月30日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选岗、递补及公示
(一)选岗
1.选岗人员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职数等额确定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等级也相同时,以教龄长者优先)。
2.选岗
按照考试总成绩结合报考条件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二)考调人员公示、聘用及递补
选岗结束后,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审核后对拟调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聘手续,岗位聘用在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且不高于原聘岗位的基础上进行聘用。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选调领导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等级也相同时,以教龄长者优先)。
考调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调聘手续,否则取消调聘资格。
八、纪律要求
整个选调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廉洁选才。参考教师要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考场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无论是否被聘用,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方案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监督电话
1.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1—6250009。
2.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1—7822849。
(二)咨询电话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0831—6201795。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