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竹山县委人才办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留竹意愿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在竹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五、其他事宜
1.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9-4212380。
2.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本公告由中共竹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9-4223662、0719-4225735。
中共竹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竹山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