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被考察人选。
1.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负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学习表现、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落实望奎县事业编制。除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1)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2万元的生活补贴;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连续3年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万元、0.8万元、0.6万元;正式入职后在望奎县自主购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政策且共同购房的,每人再额外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贴支持。
(2)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参加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时,不受最低服务年限限制。
(3)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依据《绥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购房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余额限制。
(4)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子女接受幼儿教育,入公办幼儿园,3年内免费入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全县范围统筹安排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参加高考的可提供升学咨询服务。
(5)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享受人才引进政策期间,每年免费进行1次体检,在我县公立医院就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五、引进人员管理
本次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辞职或擅自离职的需全额退还已发放的生活和住房等补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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