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上岗
考试、资审和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六)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七)上岗工作
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生活补助
聘用人员在聘期间工作生活补助每月276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五、其他
本《公告》由寿县教育体育局、中共寿县县委老年干部局、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寿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4-3122056
寿县教育体育局 中共寿县县委老干部局
寿县财政局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寿县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