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于8月12日至16日,由省选聘办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各州市、县(市、区)同时在辖区范围公示。
因体检、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该选聘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在本州市、县(市、区)范围公示。
(七)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由省选聘办审核确定选聘人员。
(八)签订合同。8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培训上岗。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由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9月1日前,大学生村官全部到村上岗。各地按照有地方吃饭、有房间住宿、有电视可看、有桌椅办公、有电脑使用、有生活必需品的“六有”标准,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7天内未到岗的,在已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本县(市、区)选聘职位面试人员不足的,可在本州市已面试的人员中调剂递补,本州市面试人员不足递补的,不再进行全省递补工作。各地不得向未进入组织考察和未进行面试的人员延伸递补。各地选聘递补工作在2012年9月20日前完成。
省委组织部举报受理电话:0871-12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