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一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公示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盂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y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之内不得办理县外调动手续。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十)待遇
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享受《盂县人才激励十二条(试行)》相关规定待遇。
六、严肃引进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其他
本公告由盂县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353-8098007(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18203539332(盂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353-8084503史老师
监督、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内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请考生随时关注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x.gov.cn/)、阳泉人才发展集团官网(www.yqrcjt.com)、阳泉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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