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役前教育训练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由各地征兵办组织役前教育训练,役前教育训练实行淘汰机制,在役前教育训练期间,因个人原因或不符合入伍条件人员,经县(市、区)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征兵办确认后,退出役前教育训练,取消入伍资格及聘用资格。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的组织、人社、编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白山市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置协议书》)。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置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置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九、退役安置
签订安置协议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义务兵、中士、上士),在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1个月内,根据签订的《白山市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置协议书》到当地组织部、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使用人才编制池的,由当地组织、人社、编制部门根据本地用人实际研究确定服务单位。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并组织上岗。
十、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或转改当期士官后因个人原因提前退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
5.退役后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
6.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bs.gov.cn/);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cbs.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栏。
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0439-5081251。
4.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白山市人社局监察室0439-3292661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0439-3257868
白山市人社局事业科0439-3255855
十二、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白山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