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考信息,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影响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本次公开招聘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
(五)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六)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3639072 监督电话:0371—6363987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4年8月7日
惠济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