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聘用
1.确定拟招聘人选。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网站上进行5天公示。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拟聘人员实行派遣制,由用工单位委托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进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关系;服务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由用工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退回派遣机构,并解除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不得从事涉密工作岗位,若确需安排涉密岗位需另签保密协议。聘用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用工单位有关规章制度,食宿自理。
五、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总用工成本5万元/年左右(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咨询电话:陈警官0594-2726113(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五)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2024年8月12日
莆田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