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任职、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录人员由保定市南方人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公司将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保定市莲池区课时服务人员薪酬绩效方案》标准执行,聘用期间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公司严格依照录用人员对应入职岗位定向使用,定向管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保证在应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此公告由保定市南方人才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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