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由安丘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3.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各岗位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应聘人员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询。
四、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根据各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考察由安丘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验证明等多种方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的,不予聘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涂改、造假、学历信息不实报考等问题的,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存在问题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名次由高到低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落实有关待遇。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拟聘人员等有关事宜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整个招聘工作在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安丘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安丘市纪委监委驻安丘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安丘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6-426268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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