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对报考人员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由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协商人员是否递补以及递补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游人才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上游人才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定向派遺至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从事相关工作。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有在职的,本人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2500元/月以上(含个人社保应缴部分)。
合同期满后,上游人才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反馈的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上游人才服务(重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983617657。m.sdsgwy.com
重庆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