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8月30日(含)。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专业技术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核
学校统一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被考核人员提交《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学校对考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在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拒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享受待遇
录用的应聘人员均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的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中央东大街365号
黑河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方式:(0456)6842104
监督电话:(0456)6842287
监督邮箱:HHXYJWBGS@126.com
邮政编码:164300
八、本公告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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