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
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具体时间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其中,体检由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心理测试费用按属地原则分别由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承担;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事业单位岗位拟引进对象考察由岗位主管部门及其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各县(区)事业单位岗位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实施。
1.体检
(1)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加试确定。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引进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养、专业能力、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对象达不到引进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递补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加试确定。
递补体检、递补考察对象面试成绩须高于或等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论为合格人员,由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出具调档函调阅个人档案,经审核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形成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日。自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信访举报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系巴中市外在编在岗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调动手续。
(七)待遇与管理
1.岗位及待遇。引进人才试用期满后,按国、省相关政策规定定岗定级,享受相应职级(职员等级)薪酬福利待遇。
2.安家补助。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40万元、40万元、15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选择以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的,补助标准可上浮25%。
3.安居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因房源短缺导致无法租住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发放租房补助。
4.身份转变。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相关规定调任公务员。
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引才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巴中市纪委巴中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66963。
四、特别提示
(一)本次引才笔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考察等情况或引才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公告,均在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或售卖的辅导教材等,均与本次引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若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通过咨询电话告知主管部门。因无法与考生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如引进单位发生机构调整,引进人才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若有疑问,可拨打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①产业及综合类
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0827-5286056
巴州区:0827-5225256
恩阳区:0827-3368036
南江县:0827-8855077
通江县:0827-7221021
平昌县:0827-6387565
②教育类
市教育局:0827-5813636
③卫生类
市卫生健康委:0827-5273666
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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