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由各选聘单位自行组织。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新入职人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在选聘单位指定的区级或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由选聘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选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考察政审环节因放弃或取消聘用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选聘审批
(一)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二)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人员自签订合同起,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薪酬标准按照《六枝特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六特组字〔2022〕47号)的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后期根据学历提升、工作年限、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级和考核晋级等条件情况进行调整。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选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
(七)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特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相关通知、公告、信息均在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uzhi.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本简章由特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8-5565515(九龙街道)
0858-5832367(银壶街道)
0858-5535502(塔山街道)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