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下半年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附件1所列具体专业在表中未列尽的,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可将相邻、相近、相关专业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核招聘人员的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完全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5.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1.现场报名:
(1)2024年9月27日9:30-11:30,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英东学术会堂演讲厅;
(2)2024年10月10日9:30-11:30,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招聘大厅。
2.网络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至10月10日下午6:00。
报名网站:http://222.187.45.126:88/(请报考者点击本链接进入指定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3.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下午6:00。
(三)报名要求
网络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222.187.45.126:88/)进行报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系统内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下半年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报名时应提供《报名信息表》1份、二代身份证、一寸标准照1张、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复印件1份。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网上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岗位调整
同一岗位的招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 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lsszq.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发布。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暂定于2024年10月26日
考核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考核相关事宜将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二)考核形式
根据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
若某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先组织笔试。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0人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直接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则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须提供公费师范生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等);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面试
面试环节由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1.直接面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2.笔试+面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设置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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