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由入围体检的考生自行到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大鹏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8336710。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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