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遴选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遴选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遴选资格。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作出书面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意见,报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送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并通知被考察人员。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送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完善人事关系。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即代表自愿根据遴选岗位编制性质重新确定编制身份。
九、纪律要求
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十、其他
1.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相关咨询服务电话: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工作日期间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40661828(党群事业序号1-3)、023-40661621(序号4-17)
国庆节期间值班电话:023-40244434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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