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原则上按考察人选与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石门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地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情况,具体了解政治立场、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勤政廉政等情况。
八、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经研究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由考察组提出建议意见,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在石门县人民政府官网对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由公司综合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3年聘用合同;考核不适应或不胜任者予以解聘。
十、其他
1.考生应密切关注招考工作过程,注意浏览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2.应聘人员凡不按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以及提供相关资料等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监督电话:0736-5150112(石门县纪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18975637217(石门县梯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陈女士)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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