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提供证明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报考A类03岗位的,提供都匀市公安局出具的警务辅助人员证明原件1份(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在职在岗情况、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结果)及连续三年优秀《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误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都匀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终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七、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分值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对象为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组部及贵州省相关规定执行。若出台体能测评新规定,遵照新规定执行。
(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复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
十、体检
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在都匀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专班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公告。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都匀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专班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十二、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环节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招聘各环节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都匀人民政府网(https://www.duyun.gov.cn)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五、本《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都匀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专班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854—8223164;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31389。
都匀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都匀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专班
2024年10月24日
都匀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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