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
完成签约对象入围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按期取得,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学校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三)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0570-6012795,13675705418
联系人:楼老师、黄老师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30日
开化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