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与政审
预录取人员体检须在繁昌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预录取体检合格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政审材料,具体如下: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建议报名人员选择线上办理,报名人员可下载皖事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并打印(线上办理路径:公安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预录取人员,按照规定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预录取拟聘人员,在满足岗位相关资格要求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委派到繁阳托育服务中心(公办)工作。
预录取人员中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需填写承诺书,承诺参加繁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后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取消预录取资格。相关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繁阳托育服务中心(公办)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聘用人员入职手续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试用期二个月。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预录取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繁阳托育服务中心相应岗位待遇执行。
五、有关事宜
本次按计划招聘三个班(每班最多20名幼儿),实际开班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每增加一个班,按比例递增育婴师1名、保育员2名。递增人员在本次招聘岗位排名中依次递补录用。
本《公告》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体检、政审、预录取等各环节信息均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相关事项若有变动,亦通过繁昌区人民政府网及时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7861059,13965182648
监督举报电话:0553-791692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
繁昌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