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先行垫付,入职后报销,若因考生方面原因需进行体检项目复查,其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6个月,其间如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促进中心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03345。
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
2024年11月6日
南海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