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经考察审核合格后的人员,审批后择优见习。
七、见习方式及补贴标准
(一)见习方式
1.见习期为12个月,与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2.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协议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就业见习单位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
3.见习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终止见习的,需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
(二)补贴标准及要求
1.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月)执行;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不高于300元标准的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3.出差按单位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开展见习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将有权随时给予终止见习处理;
5.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出具见习鉴定材料,评估见习成效。
八、未尽事宜,由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兴仁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