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了解考察聘用人员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同时考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就业协议无效,自愿放弃考察者视为违约;以上情形均不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者视为违约,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视为违约。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四、纪律要求
(一)考生必须诚信报考,所提交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涉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考生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0877-6917366
监督电话: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691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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