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在原公告网站发布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本次秋季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在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如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待聘用人员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后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校园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校园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本次秋季校园招聘工作由云冈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请考生随时关注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ngang.gov.cn)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本次秋季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校园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由中共大同市云冈区委组织部负责开展,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考务电话:0352—2994783
监督电话:0352—4010557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大同市云冈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同市云冈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2024年秋季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