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北方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进行等额递补,未达到3:1的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届时请保持手机畅通,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七、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北方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仪表形象、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按照报考岗位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六)考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在报名网站查询。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科室成立3人以上考察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医德医风(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违反“九项准则、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在《敖汉旗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制护理人员考察表》填写考察结论及聘用意见并签字,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敖汉旗医院、敖汉旗中医蒙医医院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报考人员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五)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监督和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敖汉旗人社局:0476-4321681
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76-4337876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赤峰市敖汉旗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赤峰市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北方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