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择优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3.公示:根据综合情况,结合各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医院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相关待遇
最终录用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和《关于在部分省直公立医院开展员额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豫编办[2021]86号)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员额制管理,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员额制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短信通知和医院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
(二)应聘人员需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可靠,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三)所提供资料应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四)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371-69958592
2024年11月21日
河南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