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成绩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岗位首先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核人选,再出现并列时,按面试“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者确定考核人选。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者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并列的,须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2.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总成绩(同考场、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本公告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xgg.gov.cn/)、桂平人才网(https://gp.gxrc.com/)等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平市卫生系统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桂平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5-3381369。
桂平市卫生系统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
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桂平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