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和试教。
1.面试试教人员确定。优秀教师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和试教。选调计划数与入围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1:2比例,请示领导小组同意,相应核减计划数,核减的计划数列入雨湖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
2.面试及试教内容。满分100分,其中面试3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的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题、准备和答题的全过程;试教70分,试教内容: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一节。
面试和试教时间待定,具体要求见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
(三)体检。根据面试和试教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不分学科),按1:1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考察。考察人选按与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选中确定。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如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五)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雨湖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调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选调管理及待遇
1.选调人员列入雨湖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雨湖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
2.凡录用后的小学教师安排到雨湖区风车坪建元学校任教,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3.选调人员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没有住房,可享受一定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4.选调人员在原单位享受县(市、区)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津贴的,录用后享受任期内雨湖区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岗位津贴。
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2.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要对照选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报名者因个人填写失实、有误或资格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本次选调对象分配到风车坪建元学校后,须根据人社部门岗位设置情况确定聘用岗位。如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录用后只能聘用到相应小学教师岗位,待遇按岗位设置有关政策执行。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雨湖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招聘咨询电话:0731—58252993、58256814;
监督电话:58205872(雨湖区人社局)m.sdsgwy.com
湘潭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