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知识能力测试
1、测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2、测试方法和程序:专任教师以说课、微课等方式进行,辅导员、职员以问答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评议组考官评定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四)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应聘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综合素质能力,以问答和特长展示方式进行。综合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核对本人信息、成绩,在《面试成绩确认表》上签名方可退场。
(五)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体检
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http://file.scpta.gov.cn/201049/201049113100_r_346.html)》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校园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学校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不占学校编制。根据《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合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在编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学校按有关政策为聘用人员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2-5908716(川南幼专组织人事处)
陈老师:18990561056张老师:15983294226
张老师:18980202185
监督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8325908833(川南幼专纪委监察处)m.sdsgwy.com
》2017年四川省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制外教师、职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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