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公共基础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小学学前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小学学前教育类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专业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教知识与能力。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实施县(市、区)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严格按照各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考生总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来排名);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市、区)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理科、音体美和小学学前教育)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实施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面试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市、区)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小学学前教育类笔试成绩(200分)/2×50%+面试成绩(100分)×5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各学段及对应学科确定拟录用人员。实施县(市、区)根据考生报考的学段、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市、区)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由各市(州)拟定补录方案,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同意后进行补录。拟录用人员由实施县(市、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设岗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审核同意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各市(州)上报的拟聘用特岗教师,经省教育厅复核、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
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依据实际在岗教师人数据实核拨。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实施县(市、区)政府承担。http://m.sdsgwy.com/
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市、区)承担,不得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
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931—882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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