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试讲)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应聘岗位类别,按拟聘岗位名额以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请关注南召政府网站公告。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聘请外地评委,由外地评委确定各科试讲题目。考生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试讲人员确定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试讲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最高学历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办法:一是由学校、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或用工单位出具现实表现证明;二是对文凭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并与报名表再次核对,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三是由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其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人员。
(六)岗前培训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人事管理制度、新课改内容等。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为一年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者在聘用单位需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否则,不予办理人事转移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报考者在招聘各个环节期间,必须保持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招聘办公室,若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如有未尽事宜,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咨询电话:66880023 监督电话:66901672
南召县政府网站:http:www//nanzhao.gov.cn。 m.sdsgwy.com
南召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