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602、85796635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68788227m.sdsgwy.com
附表2
南京技师学院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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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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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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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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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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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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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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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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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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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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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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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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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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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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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专业及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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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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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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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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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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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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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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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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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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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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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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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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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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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证书取得、获奖及发表论文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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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