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2个科目,考试总时间2小时。两科笔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并分别按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的具体安排,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并在考试前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试前公告。
笔试后根据各学段、学科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对参加笔试并成绩有效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3倍的学科、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教学能力测试前,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依据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1、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大同市人社局网,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填表说明。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 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 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③ 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④ 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⑤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4、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5、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产生的教学能力测试名额空缺按各学段、学科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的考生中已无递补对象,按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能力测试。
(四)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2016-2017学年度现行教材。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教学能力测试后,依据各学段、学科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为1:1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要求6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http://m.sdsgwy.com/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各个环节的工作将在近期内随之进行,招考的各项信息、公告将在大同市人社局网站(www.dtrsrc.gov.cn)、大同教育信息网(www.dtsedu.com)及时发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敬请考生随时在指定网站关注有关信息。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考试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方案由大同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公告咨询电话:0352-2087279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352-5067792
监督电话:0352-2087303
》大同市实验小学、大同大学浑源师范分校2017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大同市实验小学、大同大学浑源师范分校2017年招聘教师报考专业参照目录
》大同市实验小学、大同大学浑源师范分校2017年招聘教师报名入口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
| 学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
| 服务基层项 目 | |||||||
| 服 务 地 | |||||||
| 服务时间 | 服务期限 | ||||||
| 服务地考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派出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
| 说明:1、大学生村干部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2、“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或已取得合格证书,现续聘在职的,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且未续聘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3、“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2010年(不含)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到2017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 4、2010年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有关内容后,直接携带合格证书,由资格审核部门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szyf.chrm.gov.cn/Default.aspx)进行验证。到2017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5、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内,“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已转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应注明聘用的起始时间。 |
|||||||
大同人事考试网
